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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項目一向被認為“未來違約風險很小”,但近日網傳中國北車集團首個BT項目陷入追債風波的消息引來社會關注。對于此種擔憂,業內人士認為是杞人憂天。
今年8月15日,沈陽渾南新區現代有軌電車項目趕在第十二屆全國運動會召開之前交付運營。而按照合同,承接該BT項目的企業,中國北車集團交付電車項目資產后,應由沈陽東陵區政府分期支付資金。
由于為全運會大興土木,沈陽市政府是否有力償債引來不少的質疑。有消息傳出,如今時隔一月之后,沈陽市政府方面仍未清償債務投資,中國北車集團開始擔心所有的投入資金會打水漂。
中國北車集團通過BT走上基建之路時間尚短。據中國北車集團的消息稱,2012年2月17日,其以BT模式承接一期的沈陽渾南新區現代有軌電車項目動工,投資達48.6億元,這也是中國北車集團初次嘗鮮。
事實上,BT模式在建筑業內并非是新鮮事物,這是國際上主流項目的承包方式之一,這項既可以為政府緩解融資壓力,又可以為施工企業帶來高回報的模式早已進入我國一些大型基礎設施、工業設施或是一些水利、石化、鋼鐵等特殊行業項目的建設。
一方面,BT項目被認定是“未來違約風險小”的項目;而另一方面,BT項目被稱為是“雙刃劍”,既有高利潤的誘惑,也存在高風險的隱憂。盡管如此,施工企業仍舊熱衷BT。
但在動輒墊資幾億元甚至幾十億元的前提下,BT項目也只是央企及部分大企業進行的一種游戲,中小施工企業終難染指。早在2008年中國中鐵董事長就將BT項目作為重點發展項目,中國鐵建在2012年所做的BOT和BT項目共有21項。
而對于上述擔憂不少業內人士認為是杞人憂天。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建設工程法律事務部主任、高級合伙人李剛解釋道,除非是規模很小的工程可能會存在這樣的狀況,一般的項目肯定不會這么快就付款。
“不管是BT項目,還是普通項目,工程完工后都需要驗收,隨后由施工方上報工程決算,再經過業主審核,最后雙方簽訂決算協議后才付款,這一系列流程不是一兩個月的時間就可以完成的。”李剛說。
與此同時,BT項目在簽訂建設協議的時候也一并簽訂了回購協議,并且約定的回購期一般是2—3年,但也有為保證如期履行,減小政府的回購壓力,一些項目按標段實行分段竣工、分段回購的。
因此,李剛認為,上述傳言是不懂BT項目的人的誤解。對此中國北車集團方面人士作出解釋稱,追債一說并不存在,因為該項目尚未到償債期,不存在沈陽無力還債之說。BT項目的資金回收周期比較長,回購風險是項目前期考慮最多的問題。政府建設BT項目必須要列入財政預算,并由當地人大批準,同時幾乎是所有的BT項目在簽訂投資建設協議的時候,也同時需要簽訂回購協議及擔保措施等條款來保證按期回購。
對于保證政府按期回購常用的幾種模式,李剛表示,一是地方財政或是銀行出具的保函;二是土地抵押;三是儲備土地預期收益權的質押;四是政府出資成立的投資公司出具擔保,并且在簽訂投資協議和簽訂回購協議時至少有兩種以上的模式要被寫進去。
除此之外,有的企業反映政府回購BT項目有些慢,有人擔心,如果BT項目回購慢,高額的融資成本可能吃掉整個項目的利潤。對此,李剛表示,BT的最終回購總價包括工程建設費用和融資費用,如建安成本、建安利潤、融資成本、融資利潤等,如果未能按期回購,其產生的融資成本等也由政府一并承擔。
目前,為促進政府投資項目的順利進行,鄭州、珠海、重慶、福州等地頒布了不少關于BT融資建設的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