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預防和解決工程建設領域欠薪問題,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6部門日前印發《關于深化創建“無欠薪項目部”活動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提升創建活動質量,將“無欠薪項目部”打造成“金字招牌”。
通知明確,創建“無欠薪項目部”活動的實施范圍為福建省行政區域內房建市政(含裝修裝飾)等工程建設項目。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或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或施工期在90天以內(含)的工程建設項目,可以不參與創建活動。
通知同時明確了組織領導、工作標準、亮牌公示、宣誓承諾等創建內容,要求成立創建活動領導小組,負責創建活動的具體組織實施,落實根治欠薪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要及時足額支付工程款和人工費,無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未批先建、墊資建設等問題,勞動用工、工資支付、維權公示、資料歸檔要實行規范化管理。參與創建活動的工程項目應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創建“無欠薪項目部”告示牌。參與創建活動的工程建設項目應開展無欠薪宣誓承諾活動。
通知強調,要建立無欠薪標桿項目認定評選機制,各設區市行業主管部門按照《無欠薪標桿項目認定評選細則》對工程項目進行評分,得分在95分以上(含)的,可認定為“無欠薪標桿項目”,可享受全額返還工資保證金、表揚獎勵、信用管理加分等激勵政策。